层流净化ICU重症病房
由国家卫生部主编,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颁布的《医 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对医院重症护理单元(ICU)提出了空气洁净度 为的宰气净化标准要求
洁净ICU病房是将空气洁净技术应用于重症加强护理单元,即ICU病房,通过采用科学设计的净化空气丛理系统,对病房进行合理的平面布局,建立科 学的人物流程和实施严格的分区管理,达到控制空气质量与坏境卫生,防止交叉威染,保护病人与医护人员安全的目的。
三级医院以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必须设立危重病医学科,危重病医学科属于临床二级学科,必须是独立的医疗单元。ICU病房作为本学科的临床基地,必须配备受过专门训练的、专职的医护人员掌握危重病医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危重病人。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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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二级) | 4-8床 |
床位(三级) | 8-12床 |
噪音(白天) | 45分贝 |
噪音(傍晚) | 40分贝 |
噪音(夜间) | 20分贝 |
关于千级/万级层流净化ICU重症病房的建筑装饰:
1.层流净化病房的建筑装饰应遵循无尘、不易积尘、耐腐蚀、耐碰撞、不开裂、防潮、防霉、易清洁、环保、节能、符合防火要求的原则。
2.层流净化病房地面可选用实用经济的材料,以浅色为宜。
3.千级层流净化病房墙面和天花板可采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和系列一体化装配方式;万级层流净化病房墙面也可采用瓷砖或涂料;射线保护应根据房间需要设置。
4.层流净化病房围护结构之间的缝隙,固定在围护结构上,穿越形成的缝隙,应密封。
5.层流净化病房内墙下部的踢脚不得突出墙面;踢脚与地面交界处的阴角应为R≥30mm的圆角。其他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应做成小圆角。
6.层流净化病房内墙角和门垂直侧的阳角应为圆角。通道两侧及角墙应设置防撞板。
7.层流净化病房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
8.新建层流净化病房设备层时,层内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和维护操作空间不应影响人员的活动、操作和通行。设备层梁下净高不小于2.2m,并进行简单装修;地面、墙面应光滑耐磨,地面应作防水和排水处理;顶部和墙壁应作涂刷处理。